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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海啸:一场新鸦片战争》

作者:威廉·恩道尔   发布时间:2009-10-26 08:19:37   浏览次数:6837

  第三章 银行家的政变:新生的美联储攫取了货币控制权

  “我确信,威胁我们自由的,不是常备军队而是(私人)银行体系……如果美国人民允许私人银行控制货币的发行,那么银行和那些将要依靠银行成长起来的公司会首先用通货膨胀,然后用通货紧缩……剥夺人民所有的财产,直到他们的孩子梦醒时发现,他们在父辈们征服过的大陆上无家可归……货币发行权应该从银行那里夺回来,还给人民,它应该属于人民。”——托马斯·杰斐逊:《关于重构银行法案的辩论》(1809年)

  银行家的政变:占领国家银行
  以参议员纳尔逊·奥尔德里奇为首的国家货币委员会于1908年成立,仅仅过了一年多,美国这帮银行家的计划制订完毕,这是一个绝密计划,从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是美国历史上当之无愧的最大的政治性政变,其目标是从美国国会手中夺取宪法赋予国会的发行和控制货币的权力,即使牺牲美国人民的普遍福利,也要为他们的一己私利服务。
  这些图谋控制美国货币的人决非一般的银行家,他们是美国银行界的另类。J.P.摩根、纽约私人银行库恩-洛布公司的德国人保罗·沃伯格、奥古斯特·贝尔蒙特公司、 J..& W塞利格曼公司、李·希金森公司以及最后策划了金融政变的其他人。这些人与他们在伦敦的同伙一样,差不多都是国际银行家。在伦敦,这些国际银行家自称商业银行家;在纽约,他们更喜欢“投资银行家”这个头衔。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出于商业的本性,国际银行家都不会忠于任何特定的国家。哪里能够让他们左右形势并且赚到钱,哪里就是他们的乐土。由于这个原因,保守秘密对于他们的成功来说,对于他们获得战胜对手的优势来说,至关重要。很久以来,从威尼斯共和国开始,他们就知道,贷款给政府和君主,比贷款给私人的好处要大得多,因为那是有条件的贷款,以国家权力支撑的税收为担保,债务肯定能偿还。金钱是敲开权力大厦之门最有效的工具。
  通过提供信贷或削减贷款,就可以对整个国家或地区实行控制,这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伦敦和巴黎的银行家对奥斯曼土耳其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货币,或者更准确地说,对货币的控制权,是这些银行家的战略目标。通过控制央行或国家银行来控制国家,对于他们的权力来说至关重要。正如亨利·基辛格在20世纪70年代所说过的,国际银行家精英集团的最高目标就是控制全世界——“谁控制了货币,谁就控制了整个世界。”
  国际银行家,如巴林、罗斯柴尔德、施罗德、摩根、沃伯格、希夫、马利特或塞利格曼,都十分注重同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建立亲密的关系,因为政府发放债务。他们为政府担保的债券支付很高的溢价,行事极为机密,从不让大众理解他们的金钱是如何在幕后操纵政治决策的,其中包括发动战争、维持和平这样的决定。国际银行家的绝密行动已成为传统和行动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政治策划,便于收买政客和法官,出钱发动政变消灭不合作的统治者或国家首脑,为听命于银行家的继任者开路。
  19世纪时,美国曾经有过好多种银行。在南北战争中的1863年,美国国会依照《国家货币法》通过了《国家银行法》,这部法律的主体部分是由财政部部长萨蒙·蔡斯起草的。新法律指定全国的某些银行业中心为“储备城市”,在那里的地区性银行能够以存款和纸币的形式留存一部分准备金(最低准备金率为25%),放在国家银行的储备城市里,如芝加哥、圣路易斯或波士顿。
  按照这样的设计,位于纽约市的几个国家银行拥有特殊的地位,它们必须以金币银币或金条银条的形式(作为法币)保留25%的储备金。根据该法律,纽约市被规定为新的银行法之下的“中央储备城市”,这相当于承认它已经成为国家的货币中心,预示了它50年后将被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赋予的角色。
  地方和地区性的银行在纽约的各家银行存款能够获得利息,因此资本就从地区性银行流向纽约,这个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这样一来,纽约的国民银行的规模都大得超乎寻常。此外,根据法令,纽约的两家银行,即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和后来的纽约市大通国民银行,被赋予了联邦银行的地位。后者变成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帝国的银行,银行的名字则由当时的财政部长萨蒙·蔡斯亲自命名。“大通”是Chase的中文翻译,来自1863年美国财政部长萨蒙·蔡斯(Salmon P.Chase)的姓氏。——译者
  相比之下,还存在着一个人数很少但极有影响力的私人银行和国际银行集团,因为不向公众出售股票而不受地域的限制,他们做生意不受任何一个州的约束。联邦银行和州法律中的大漏洞被他们利用了。
  这些“非法定银行”不能够像国家许可的股份制银行那样发行钞票。但是它们却因此而不受管制,可以在它们发现机会的任何地方做生意。在19世纪后半叶的数十年里,这些变成了国际银行的金融机构,如摩根、库恩-洛布、拉扎德、德雷塞尔以及其他一小部分人,可以在修建国家铁路、为扩展跨越各州界的大工业项目提供融资中最大规模的自由运作金融交易。
  因为不受州界的限制,这些银行主要用来自伦敦和巴黎的资本,为美国铁路建设所需的巨大花费提供融资,从中谋取高额利润。他们是美国国内的国际银行家。
  在20世纪第一个10年结束时,有两个巨人傲视国际银行业群雄,一个是英国的纳撒尼尔·洛德·罗斯柴尔德手下的罗斯柴尔德公司,另一个是属于美国J.P.摩根的摩根公司。它们并不是总能友好相处。最初这两家银行与摩根紧密合作,很周到地维护罗斯柴尔德在美国的利益。后来,随着20世纪第一个10年接近尾声和一战临近,当英国工业和英帝国明显衰落时,一开始与罗斯柴尔德紧密合作的摩根开始谋求建立自己在金融上的绝对统治,一场不可避免的争斗就开始了。
  后来被称为联邦储备体系的这个制度,是为确立私人银行,对美国货币体系的控制而设计的,这些私人银行被摩根和纽约的国际银行家小圈子控制,这一切都是经过了精心准备才得以实现的。从《美国宪法》将铸币权明确地交给美国国会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私人银行业一直在争取得到大众的支持,获得国家银行的身份,但是它们的尝试始终没有成功。
  美国人对私营央行的仇恨
  在20世纪初,任何人提出建立美国的国家银行或中央银行,无异于自寻死路。自1787年《美国宪法》通过以来,美利坚合众国在它作为共和国的头120年中经历了两次建立中央银行的失败。
  第一个国家银行由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设计。汉密尔顿于1791年建议以私有的英格兰银行为模式成立一家美国银行。本杰明·富兰克林熟悉英格兰银行和部分准备金融资制度,深知一家私营的中央银行控制美国货币发行的危险。富兰克林一直反对成立中央银行,直到他于1791年去世。同年,汉密尔顿推动并通过立法,建立了“美国第一银行”,该银行坐落在费城。有关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的有关银行的议案,内森·罗斯柴尔德——伦敦和当时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银行家——对美国第一银行投入了巨额资本。
  汉密尔顿的国家银行绝不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银行。根据规定,这个银行的80%为私人拥有,其中包括伦敦的银行家,如内森·罗斯柴尔德。通过幕后指导美国第一银行的活动,伦敦的银行家们可以操控美国的金融活动,许多美国人认为成立这样的银行无异于被英国再殖民一次。
  在汉密尔顿的心目中,国家银行“只要将有钱人的影响和利益与政府的资源结合起来,就能产生持久的、无处不在的信贷,这正是它需要的。”
  美国第一银行的确将两者结合起来了,但并不是为了美国人民的普遍利益。
  美国第一银行被用来存放美国政府的资金和税收,被用来发行钞票、增加该银行认为恰当的货币供给量。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该银行拥有的1000万美元的资本中80%属于私人投资者。只有20%的银行资本属于美国政府。该银行由1名主席和一个由25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25人中有20个由股东选出,相当于80%属于私人集团,只有5人由政府任命。
  托马斯·杰斐逊强烈反对建立一家由私人控制的中央银行。但是,乔治·华盛顿于1781年2月25日签字,使法令生效。华盛顿听信了汉密尔顿的话,置《美国宪法》于不顾,做了这件事。宪法规定美国的货币控制权在国会手中,而且并没有授权国会将这项权力委托出去。
  《美国宪法》第一章“立法权”第八款。该款写道:“国会有权规定并徵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以合众国的信用举债……铸造货币,调议其价值,并厘定外币价值,以及制定度量衡的标准……”宪法中的有关条款十分明确,目的就是要防止货币供应落入银行业之手;宪法将货币发行权直接交给由选举产生的国会。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他认为国会是政府的三个分支中最具有共和国性质的分支。
  续签美国第一银行许可令的努力,在1811年的国会因参众两院各少一票而告失败。该银行受到指责,被认为对国内批发价格的大幅上升负有责任。
  1812年,美国国会在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的敦促下,以某种无法理解的理由向英国宣战,这就是1812年战争。美国政府因为战争筹款而债台高筑。在4年的时间里,国家负债从4500万美元上升到1.27亿美元。战争期间,国家无视金银的储备数量批准银行增发许多贷款,造成了信贷热。而当战争结束时,这个贷款狂潮也就结束了。
  1816年,为了解决随之而来的四处蔓延的通货膨胀,国会在各种利益集团,首先是私人银行的强烈要求下,决定成立一家以第一银行为基础的新国家银行,命名为美国第二银行,这家银行还是设在费城。它的营业许可为期20年,于1836年到期。
  美国第二银行也规定只允许政府拥有20%的资本,80%的资本属于私人。它必须创造一种单一的国家货币,可以购买美国政府的大多数债务,可以接受美国财政部的资金作为自己的存款。作为私营的第二银行,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特权,同先前汉密尔顿创立的那家银行一样。
  1816年5月10日,在5年没有国家银行、又与英国打了一仗之后,詹姆斯·麦迪逊总统签署了建立美国第二银行的法令,允许它经营20年,并将资本金提高到3500万美元。它有权批准成立银行的分行,发行面值不低于5美元的钞票。至此,新成立的银行拥有了控制全国财政制度的权力。
  1819年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宣布美国第二银行符合宪法。这家银行由费城巨富尼古拉斯·比德尔控制,他在1822年之后任该银行的董事长。
  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是1812年战争的英雄,他不信任私人拥有的国家银行,担心将太多的权力授予美国西部和南部的国际投资银行、纽约和波士顿投资银行。1832年他否决了给予该银行延续营业许可的提案。
  为了确保这家银行在到期后寿终正寝,杰克逊命令财政部长将所有政府存款从该银行取出,然后将它们存入州银行。为了报复杰克逊,比德尔缩减了货币供应,引发了1834年的衰退,试图用这个办法强迫杰克逊延续这家私营国家银行的营业许可。他的伎俩是要求立即归还所有贷款,并且不再发放新贷款。
  但是,比德尔的敲诈没能得逞。1835年 1月8日,杰克逊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还清了最后一笔美国国债。财政部还积累了3500万美元的盈余,这些钱被分配到了各州。
  在另一次强迫为美国第二银行颁发营业许可的图谋中,尼古拉斯·比德尔在伦敦和欧洲大银行家的帮助下,导演了1837年的恐慌。华尔街的一位大银行家亨利·克卢斯在他1888年的自传中透露:“1837年恐慌中英格兰银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在一天中抛售了与美国有关的所有东西。”当时,英格兰银行政策委员会的主要人物是内森·罗斯柴尔德,他是尼古拉斯·比德尔的亲密盟友和美国第二银行的大股东。
  罗斯柴尔德在欧洲的金融王朝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金融集团,以伦敦的内森男爵为首,他的兄弟们分布在维也纳、那不勒斯和巴黎。它的实力与家族内部的关系如此紧密,具有如此极端的重要性,以至于这几兄弟以及他们后代的婚姻总是局限在堂表兄弟姊妹之间,以便守护家族的财富和秘密,在这样的家族中这也是通常的做法。
  伦敦的内森和巴黎的詹姆斯·德·罗斯柴尔德都持有比德尔的美国第二银行的大量股票。内森·罗斯柴尔德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当上了美国政府驻欧洲的官方银行家。正如古斯塔夫斯·迈尔斯所说:“法律档案显示,他们握有过去那个美国银行的权柄。”
  人为制造的1837年恐慌并没有获得续签许可令,这家银行终于寿终正寝了。比德尔和股东把它重新命名为宾西法尼亚美国银行。当它最终在1841年被迫关门时,留下了两家伦敦的商业银行,即巴林兄弟银行和罗斯柴尔德银行,还带来2500万美元的索赔款。对于这两家私人银行,甚至对罗斯柴尔德银行来说,这都是一笔惊人的数目。
  在一次关于金钱既得利益和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杰克逊总统居然没有因成功地清偿美国的债务而受到赞扬,反而成为美国第一位被问责的总统。责难的缘由是没有得到美国国会的明确授权就将政府存款从美国第二银行原文为“the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译者取出。
  1834年3月的问责于1837年在参议院得到了最后纠正。1841年,杰斐逊的终身朋友约翰·泰勒总统否决了两个提案,这两个提案都是想重新向美国第二银行颁发许可令。货币利益集团不断地试图通过一家他们能控制的中央银行来重建对美国货币的控制,但它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以失败告终,直到19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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